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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戶約定條款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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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:用戶應遵守網際網路國際使用慣例,不得有入侵網際網路上其他系統之意圖與行為,亦不得在網際網路上從事違反
公共秩序、善良風俗、網路禮儀、及法律禁止之行為。如有違反者,本公司得依網際網路國際應用慣例,不經用戶
同意,停止用戶使用權利。
2:用戶不得於網路上用任何方式發送大量郵件,以避免浪費整體網路資源及加重本網路系統之負擔。用戶發送之大量
郵件如造成本網路系統之障礙,本公司有權阻止。
3:用戶須自行準備上網所需設備,並自行負擔電話通信費。
4:本公司配發的撥接上網服務帳號及密碼,用戶應妥善保存,凡經由用戶資料庫帳號所產生之費用,用戶有支付之義
務。如用戶察覺該帳號或密碼遭非法入侵等異常狀況,應立即通知本公司處理,本公司不負損害賠償責任。
5:撥接上網服務帳號的使用期限以帳號卡上之期限為主,本公司有權於使用期限截止時停用或註銷該帳號。
6:網際網路連線帳號及密碼,凡一經啟用後,恕不予退費。
7:公司對於有不良記錄之用戶,得拒絕提供服務。
8:公司所提供之服務項目,得因技術及網路環境變化加以變更或調整。
9:本公司應維持本服務系統設備及電信機線之正常運作,遇有障礙應儘速修復。有關用戶因無法使用本服務所造成的
損害,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。
10:本條款未規定事項,客戶同意遵守相關法令規定與本公司各項服務營業規章之有關規定。
11:如因本約定條款所生訴訟,同意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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